“搭便车”销售行为频发,大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首案能否规制市场( 八 )
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崔国斌提出,法院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条款,保护淘宝公司的权益,结论与此前的很多案例类似,是较常见的思路。判决最值得肯定的价值在于法院就用户对淘宝收集的用户交易信息(消除个人特征信息后)是否享有财产权益给出明确的答案,即用户并不享有财产权益。其认为,这一结论在用户和网络服务商之间维持了合理的利益平衡关系。而先前的判决很少涉及这一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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